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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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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就便〔201726

 

关于评选2018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的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通过2018年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名额分配:按系部2018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比例。

电力工程系16人  动力工程系12

经济管理系6人  电气工程系7

信息通信系6人  电机工程系15

二、评选条件

1.爱国爱党,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个人修养,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2.热爱学校,热爱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异,能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平均学年综合素质考核排序位于班级前10%(本次评选取前四学期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5.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获得一等或者二等奖学金2次(包括2次)以上。

6.创业大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最终评选人数的10%

三、评选程序

1.预选。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各系部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资料之前,应对预选合格的毕业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2.学校评审。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评审,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系部名额不再递补。

3.公示。预选名单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为20181月。

4.上报及审批。经公示,确定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5.电子数据及文本表格按照评选通知要求的时间准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须加盖系部公章,表式见附件1)。

2.各系部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统一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3.以上材料(纸质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及电子文档于2018110日上午900前报送招生就业处秦小夏老师。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

评选省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专人负责。各系部在选拔上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2.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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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