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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5  来源:   点击量:

各系:

我校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8级全体学生

二、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非常强的工作,各系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思想工作,讲明各专业的长处、特色。告诉学生要慎重选择自己的志愿。同时为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基本原则:

1.学生自愿申请并且符合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学生手册2018年9月版)。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专业学生名额原则控制在学生就读专业人数的25%以内;其他专业转专业学生名额原则控制在学生就读专业人数的15%以内。

3.根据教务处拟定的成绩排序原则,依据第一学期考试成绩按专业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排序。

成绩排序原则:根据《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对2018级申请转专业学生采用学期平均绩点(加权平均成绩),确定成绩优先标准。根据加权平均成绩,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成绩汇总、排序。学期平均绩点(加权平均成绩)根据学生课程成绩和课程学分计算:

课程门数及课程学分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学习领域(课程)教学计划表》中第一学期设置必修课(选修课不计)课程为准。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能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转专业,不允许跨类转专业。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时间

从2018年12月24日~27日为学生自愿申请时间,在此时间内系接受学生的书面转专业申请,2018年12月27日以后学校和系不再受理学生关于转专业的任何申请,逾期不再办理任何有关手续。

(二)工作程序

1.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2018年12月28日~29日之间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2.2018年12月29日开始在系内进行初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转专业资格无异议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于2019年1月4日上午11:00之前将申请表交到本人所在系。

3.系于2019年1月9日~11日开始对填写申请表的转专业学生资格依照学校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学生考试成绩,根据教务处制订的成绩排序原则进行排序。

4.系于2019年1月11日最终确定本系各专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完成申请表中有关转出、转入系意见的签署,并在2019年1月12日上午12:00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18级转专业学生名单、2018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成绩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具体格式见附表)。

5.系对本系确定的各专业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

6.学校从2019年1月12日下午开始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批,并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重新编班。

7.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工作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注:转专业学生新学期第一次班会需跟随新编班级进行,同时根据新编班级课表上课。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学生转专业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各系要高度重视、提前筹划、精心组织、宣传到位,并按照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依照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3.各系要按照时间节点,严格对照信息,确保各环节工作准确无误。

学生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