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春节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生工作的实际,现将2021年寒假学生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2021年1月4日--2月26日。
2.学生离校结束时间:1月4日10:00前离校完毕,封闭学生宿舍。
3.开学及报到时间:
2020级学生:2月27日当日17:00前返校完毕。
2019级学生:2月28日当日17:00前返校完毕。
2018级学生:3月7日当日17:00前返校完毕。
所有学生均只能在规定时间内返校,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返校的,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返校后持有关证明到各学院办理补假手续。
4.2019、2020级学生在2月28日晚18:00—20:30错峰组织召开学生班会,2018级在3月7日晚19:00组织召开班会。要求所有学生在报到日当晚19:30前完成考勤打卡。各学院应在20:00前把学生未返校人数、原因以及学院学生考勤情况报学生处于礼杰老师处(返回班车发车时间届时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寒假学生疫情防控要求
(一)继续坚持钉钉健康打卡
1.各学院继续抓好学生钉钉健康打卡工作,做好各年级学生精准数据核对,健康打卡数据应包含学院全部学生(含扩招弹性学制学生)。
2.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督促,要求学生每天下午16:00前完成健康打卡,每晚21:00前在辅导员群内进行反馈。
(二)继续做好学生网格化管理和个人健康自检表填写汇总工作
全体学生继续按照网格化分组进行管理,坚持填写个人健康自检表,以周为单位汇总后每周一发送给学生处于礼杰处。
(三)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
1.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居住地过年,不随意发生跨市域流动。
2.严禁学生以打工、访友、旅游等名义发生跨省域流动现象。
3.学生假期居家期间,尽可能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确需出入时注意戴口罩、勤洗手,保持适当社交距离。
(四)坚持流动报告审批制度
1.在寒假期间,发生跨市域流动必须提前利用钉钉“学生流动申请”模块进行申请,获批后方可流动,各学院应严格审批学生流动申请,非有特殊情况,严禁随意发生跨市域、省域流动。(流动申请审批流程见附件1)
2.注意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动情况,注意审核学生流动目的地,涉及到中高风险地域,一律不予审批。
3.各学院继续做好人员钉钉定位分布分析汇总,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学生流动分布情况,重点筛查未经流动审批发生流动,流动目的地与申请目的地不一致情况。同时做好这类流动异常人员的跟踪管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学院通报、纪律处分等。
(五)积极开展宣教,做好个人防护
通过各级微信群,及时传达疫情防控政策和学校防控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控教育宣传,引导学生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加强学生生活管理,倡导学生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免疫力。
三、2020级学生转专业及专业选择工作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放假时间及转专业有关通知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2.2020级第一批转专业学生新学期第一次班会需跟随新编班级进行,同时根据新编班级课表上课。
3.各学院要根据专业选择时间安排,及时公示并组织好新学期第一次班会。
四、2020级扩招学生档案领取工作
所有2020级扩招学生在离校前,前往辅导员处登记领取个人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寒假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在生源所在地扩招报名处(一般是当地招生服务大厅)领取个人档案。开学返校后,将个人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一并交至辅导员处。
五、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放假前的日常管理和纪律教育工作。注重抓好考风考纪教育宣贯,努力实现零作弊、零违纪;确保学生在离校前不发生打架、翻越围墙、夜不归宿等违纪事件。确保学生按时离校,不得随意滞留学校。
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班会、微信宣传等形式,对放假工作进行安排,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客运资格的车辆(尤其提醒女生切忌不单独乘坐无客运资格的车辆,以免发生意外),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上当受骗,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严禁参加非法宗教、封建迷信和非法传销活动,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过一个文明、祥和、健康的佳节。
七、组织开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推广学习
各学院积极利用班级微信群、家长微信群、电话沟通、告知书等形式,积极开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推广学习活动,让学生及家长共同学习文件精神,要确保家长告知书内容向家长传达到位。(具体内容见附件2、3)
八、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学生在放假前统一对教室、宿舍卫生进行打扫,要求学生离校时,切断水源、电源,关闭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各类事故。各学院于12月31日16:00之前要对教室、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学生应在1月4日10:00之前全部离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学校滞留。届时公寓管理部门将对已经离校的学生宿舍贴封条。已经贴了封条的宿舍,学生确实要进入的,须按照公寓管理管理人员要求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未征得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撕毁封条进入宿舍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2021年度勤工助学学生务必于2020年2月28日返校报到,并于2月28日20:00上岗,认真做好学校开学时的卫生清扫工作,为开学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学生处
2020年12月29日